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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新增11所单独招生高职 获此资格院校累计至26所

来源:学大教育     时间:2013-03-15 15:59:36


从省教育厅获悉,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、济宁职业技术学院、潍坊职业学院、山东水利职业学院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、山东经贸职业学院、山东工业职业学院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、山东旅游职业学院、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11所院校自2013年起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。至此,我省共有26所高职可以单独招生,其中我市有4所。

据悉,这11所院校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各校今年招生规模的20%以内,单独招生计划数纳入学校2013年经省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。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(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)录取时使用。已经参加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(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)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。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,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(具体专业报考要求须在招生章程当中予以明确)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,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,可直接提出申请,进入对口专业学习(须按要求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)。

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,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。按教育部规定,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,若被正式录取,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,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。从2007年开始,教育部批准在江苏、浙江、湖南、广东等4省8所高职示范学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,翌年扩大到8省区20所。我省从2009年开始试点高职院校单独招生,从最初的4所学校开始,2012年增加至15所,分别是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、威海职业学院、山东职业学院、烟台职业学院、东营职业学院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、滨州职业学院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、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、淄博职业学院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、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、济南职业学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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